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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来源:时间: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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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含民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多年持续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教育收费行为不断规范,但一些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2025年南阳市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现已进入重点抽查阶段特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禁通过“家委会”或第三方机构等变相乱收费。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以及学校网站、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严禁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严禁收取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收费标准变动时,要及时变更,确保公示内容准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教育收费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严禁重复、分解收费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帮困基金等类似费用;严禁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择校费、补课费、托管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等费用;严禁跨学年或跨学期收费。

四、严格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禁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回扣、返还款等行为;严禁不据实结算应退还款项截留结余款;严禁将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资料;严禁违反规定、违背学生及家长自愿,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

五、严格禁止其他教育乱收费行为严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摊派收取资料、取暖等费用,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要求学生购买门禁卡或门禁APP等第三方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严禁其他乱收费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保持12315电话、12315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依法查处、严肃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嫌教育乱收费违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将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对违反国家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责任人构成违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方城市场监理局 

                                        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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