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完善我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河南省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25年6月19日成立方城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关于成立方城县知识产权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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