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利用,根据《方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方城县七峰小区2号楼、13号楼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就方城县七峰小区2号楼、13号楼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履行租赁合同签订及办理收房手续所剩余房源予以收回的情况进行公告。
以下房源将依照规定予以收回,并重新进行分配。
予以收回房源及申请人名单见附表《方城县七峰小区2号、13号楼公租房收回表》
特此公告
方城县房产中心
2025年6月19日
公 告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利用,根据《方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方城县七峰小区2号楼、13号楼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就方城县七峰小区2号楼、13号楼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履行租赁合同签订及办理收房手续所剩余房源予以收回的情况进行公告。
以下房源将依照规定予以收回,并重新进行分配。
予以收回房源及申请人名单见附表《方城县七峰小区2号、13号楼公租房收回表》
特此公告
方城县房产中心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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