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方城县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授方城县人民法院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6名,派驻到方城县人民法院(各法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招聘人数 | 6名 |
招聘条件 | 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2022年7月以前取得驾驶证),有较丰富的长途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并且在近五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无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等不良记录。 |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所招聘人员为方城县人民法院(各法庭)聘用制驾驶员,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所聘用人员与方城县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务合同,由方城县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驻聘用人员到方城县人民法院(各法庭)从事驾驶专业的相关工作,由方城县人民法院(各法庭)管理使用。
二、招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限男性;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
6.有配偶、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在方城县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或有偿法律服务工作的;
7.本人在方城法院辖区内有在审、在执案件的;
8.本人有失信、限消情况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上午8:00—12:00 点 ;下午15:00—18:00分报满为止。
(1)报名表,需填写《方城县人民法厅聘用制驾驶员报名表》(附件),完整无漏项;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籍证明材料;2寸蓝底照片;
(4)驾驶证;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我公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与驾驶技能测试
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与驾驶技能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我公司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
(五)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的与方城县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五、福利待遇
由方城县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拟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实发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续签合同。不能适应和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劳务合同。
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六、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方城县张骞大道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4米处方城县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205室
电话:18538979700
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方城县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