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方城县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双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来源:时间:2023-09-28
分享:

“双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为展示南阳良好城市形象,持续优化营商和旅游环境,南阳交警将对外地来宛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情形的,在给予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

一、对初次来宛的外地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的,不予处罚;

二、对在景区周边、不影响安全和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发生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的车辆,不予处罚;

三、对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或禁行区域的外地车辆,不予处罚;

四、对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

五、对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不予处罚;

六、对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的,固定相关证据后,适用简易程序认定,不予扣车。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
Baidu
map